各代办单位:
根据南京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关于核对2006年度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的通知要求,省人才中心流动保障部已将代办社会保险人员的个人账户清单打印完毕,发给你们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清单核对工作,事关参保人员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核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本年度帐单核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5日为发放阶段。请各单位携带参保职工花名册来我中心流动保障部领取,认真核对人员名单后签字,并按要求将帐单发放给每个参保人员手中。
第二阶段:2007年11月16日至2007年11月30日为核查阶段。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工会、职代会的监管下组织参保人员按照对帐单的要求认真对帐,核对无误后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将职工签字确认材料存档保存。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由单位经办人携《对帐单》、《缴费凭证》、《对帐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我中心,否则视同没有问题,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阶段:2007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20日为汇总与解决问题阶段。我中心将各参保单位反映的问题统一汇总后,报南京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核查解决,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相关代办单位。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二00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