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K" %>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关于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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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关于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阅读: 时间:2007-05-08 10:32:25.0 作者:xinxibu 编辑:
 

各代办单位:

根据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要求,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流动保障部拟于5 8日至525日组织代办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程序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8-513日),发放《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电子版),各代办单位自带U盘到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流动保障部拷取;

第二阶段(514-18日),填制《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填报的参保人员截止到2007525日),并核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上的职工姓名、劳动保障卡号、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相关数据;

第三阶段(521-25日),各代办单位将《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并与电子版的《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报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流动保障部;

第四阶段(526-31日),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流动保障部审核整理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和申报表,并上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有关要求

1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代办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精神,组织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准确确定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该基数一经确定,在本年度内不得变动。

2、各代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程序的要求,及时领取并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代办单位自行承担。

3、各代办单位对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保障卡号等、缴费基数等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将错误数据进行修改并加以标注,并及时与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流动保障部联系。

联 系 人:薛明洁、鞠文佳

联系电话:83238873

附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短信通知

 

各代办单位:

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代办单位自带U盘于58-13日到省人才中心流动保障部拷取相关基数申报材料,过期不办。顺祝“五一”节快乐!

省人才中心流动保障部

                                   200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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