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办单位:
根据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要求,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流动保障部拟于5 月8日至5月25日组织代办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程序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8日-5月13日),发放《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电子版),各代办单位自带U盘到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流动保障部拷取;
第二阶段(5月14日-18日),填制《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填报的参保人员截止到2007年5月25日),并核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上的职工姓名、劳动保障卡号、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相关数据;
第三阶段(5月21日-25日),各代办单位将《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并与电子版的《南京市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报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流动保障部;
第四阶段(5月26日-31日),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流动保障部审核整理2007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和申报表,并上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有关要求
1、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代办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精神,组织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准确确定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该基数一经确定,在本年度内不得变动。
2、各代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程序的要求,及时领取并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代办单位自行承担。
3、各代办单位对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保障卡号等、缴费基数等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将错误数据进行修改并加以标注,并及时与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流动保障部联系。
联 系 人:薛明洁、鞠文佳
联系电话:83238873
附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短信通知
各代办单位:
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代办单位自带U盘于5月8日-13日到省人才中心流动保障部拷取相关基数申报材料,过期不办。顺祝“五一”节快乐!
省人才中心流动保障部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