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K" %> 代理人员如何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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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员如何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
阅读: 时间:2005-09-02 07:33:00 作者:manager 编辑:

 

 

    1、代理人员出国(境)旅游、探亲、访友、自费出国留学、非公派出国(境)商务、培训、工作、定居办理因私出国(境)政审,应如实填写《公民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或《内地居民往来港地区申请审批表》,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交《档案保管合同书》及个人身份证件,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由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再向省人才中心档案管理部申报。 

 

    2、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公派出国(境)外商务、培训、考察、学习工作的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应提交“出国任务批件”、本人身份证件、聘用合同、存档证明,如实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批表》,由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再向省人才中心档案管理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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