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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阅读: 时间:2005-09-02 07:32:23 作者:manager 编辑:

 

 

    1.用人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派2名以上中共党员到省人才中心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申明查阅理由,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省人才中心档案管理部审批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2.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省人才中心档案管理部将视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相关情况; 

 

    3.查阅档案时,未经同意,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材料。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摘抄有关内容,须省人才中心档案管理部审核批准。查阅时严禁吸烟、喝水,以免损坏、污染档案材料;严禁涂改、抽换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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