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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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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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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时间:2008-09-04 16:46:20.0 作者:xinxibu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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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从9月1日到9月30日,江苏人事部门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江苏省人事厅专门印发了《江苏省人事系统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省、市、县人事部门三级联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积极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了解,此次服务月活动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工程,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才。二是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省、市、县三级人才服务机构专门设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窗口,为本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登记手续,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等相关服务,并免收服务费用。三是重点实施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计划。110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全面启动就业见习工作,集中组织就业见习供需洽谈会,招募2000名左右江苏籍2008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地见习,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四是开展绵竹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按照“自愿、对口、灵活”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指令性安排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方式,对登记到江苏就业的绵竹地震灾区首批51名高校毕业生进行安置,帮助灾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五是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制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通过政策调控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为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回访等“一条龙、一对一”的全免费服务,优先安排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切实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六是举办高校毕业生集中交流活动。省、市、县人才市场的日常性人才交流活动突出高校毕业生交流内容或设立毕业生交流专区,积极组织有毕业生需求的用人单位参加日常交流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岗位需求。七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省、市、县人才网、毕业生就业网积极发布高校毕业生供需信息,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覆盖面广、内容丰富的就业信息服务、网上咨询服务。 来源: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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