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好的就业,日前,东台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
一是对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岗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发给《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规定的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优惠扶持政策。
二是对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三是对城乡低保家庭和零转移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
四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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