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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江苏省大中型企业和科研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2009-6-16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科技局、国资委、经贸委:
  为贯彻国务院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体现大型企业和科研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引领和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定于2009年6月21日省市联动举办“2009江苏省大中型企业和科研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6月21日上午9:00——13:30,全省主会场设立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南京白龙江西街5号)。6月21日上午9:00,在全省主会场举办省和南京市招聘活动,其它各市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时启动招聘活动。
  二、活动主题
  共担社会责任,联手促进就业。
  三、主承办单位
  各级劳动保障、人事、教育、科技、国资、经贸、公安部门共同主办,各级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服务、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共同承办。
  四、职责分工
  各级劳动保障、人事、教育、科技、国资、经贸委根据各自职能,发动和组织系统内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招聘会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教育部门有序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
  政府办公室(厅)加强对活动的统一领导、部署和安排。
  五、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招聘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省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认真筹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扩大联办部门,创新形式、突出主题、丰富内容,确保整个招聘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确保招聘实际效果。各地在突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同时,可以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大力开发用工规范的民营、三资等优势企业,保证招聘单位的层次和质量;加强招聘单位的筛选,保证各分会场的招聘单位不少于50家;突出岗位采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招聘的成功率。
  (三)做好活动宣传工作。要多渠道地广泛发布信息,借助电视电台、广播报刊和高校网络进行招聘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当地强势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就业帮扶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联动招聘活动的成效。
  (四)做好活动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人社部明电([2008]30号)文件精神,协调公安等部门,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各项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五)做好活动情况上报工作。在6月17日前上报活动方案和活动情况预报表(附1),在6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2)。
  联系人: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介绍中心  杨珺
  电话:025-83233823
  电子邮箱:
yangjun@js.lss.gov.cn

  附:1、活动情况预报表

  2、活动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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