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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考核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2009-2-13

各市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现就2008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对象
    自2008年11月20日起进入省级见习基地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满的见习人员。
    二、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一)见习人员填写考核表。见习期满前一周,见习人员应及时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登记表》(从
www.jsrsrc.gov.cn资料下载栏内下载),在见习期间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见习人员也要填写《考核登记表》。 表中“银行账号”一栏,指见习人员手中银行卡卡号。《考核登记表》填写1式2份,其中一份留存在省级见习基地,另一份存入见习人员人事档案内。
    (二)见习人员考核程序。由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进行考评,签署指导老师意见、见习基地意见。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缺勤20天以上者不列为考核对象。
    见习人员考核工作于2009年2月20日前结束,各省级见习基地将合格见习人员考核表于2月28前报所在地省辖市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及盖章。各市于3月8日前将每位合格见习人员考核表以电子格式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邮箱:
jiangsrc@163.com)审核。省直见习基地直接报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
    三、发证
    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各省辖市人才服务机构及基地意见,为合格见习人员颁发《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
    四、见习人员离开的时间
    首批见习人员离开省级见习基地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见习人员第三个月生活补贴于2月26日发放。
    五、其他
    (一)在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鼓励见习单位优先聘(录)用见习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要求确保聘(录)用人员占见习人员总数的30%以上,促进见习人员尽快就业。
    (二)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要建立省级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长效机制,将招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日常化、制度化,一旦确定见习对象,可随时向省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夏荣娟、李晓军
    联系电话: 025—83238895、 83238910
    传   真:  025—83238916、 83238880

    附件: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登记表》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二00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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